2021年6月22日,美国加州北部地区法院裁定2019年11月21日EB-5现代化新规无效。法院裁定,当时代理的国土安全部部长在实施该条例时并未遵守《联邦职位空缺改革法案》的任职程序,因此无权批准涨价法规的通过。
换句话说,此次法院的判决并没有直接判定投资金额应该是50万美元,判决只是说当时批准90万美元法规的官员没有权限签字。所以如果现任移民局局长重新批准法规,那么可以恢复到90万美元投资额。而且移民局局长重新批准的可能性非常高。此外,移民局也有可能向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。但在现下,这项判决为想要以50万美元投资的申请人提供了一个短暂的窗口。
目前各方正在进行复杂的谈判以推动EB-5延期。
恰逢EB-5区域中心试点项目(EB-5 Regional Center)将于2021年6月30日到期,移民局也正考虑推进改革方案。因此2021年7月份的移民排期EB5区域投资类(I5或R5)的状态已显示“不可使用”。
现在的情况是,50万美元的投资额暂时只能持续到2021年6月30日,因为EB-5区域中心项目的授权将于2021年6月30日结束,国会目前尚未将该项目延期。如果国会不采取行动,在6月30日以后移民局将不会接受任何区域中心的EB-5申请。
也就是说6月30日后,如还没有宣布新政,则暂停面试和签发签证,直到新政出台。假如6月30日后有新政衔接(延期,或者更新),则面签恢复,签证签发也不受影响。
目前,50万投资额是适用于6月30日前递件和打款投资款的申请人的。